申请人持本部门领导及校领导的同意出国的书面批示材料、邀请函及译文、身份证复印件、出国照片6张等材料上报国际合作处处长。
由国际合作处国际合作办公室起草出国请示报告并国际合作处处长及主管外事校长审批。
到校办秘书科编文件号、打印文件、加盖公章。
申请人持国际合作处介绍信将出国请示报告上报省外办出
申请人在取得出国任务批件后,持该批件到省外办护照签证处领取签证申请表
申请人需将出国任务批件留国际合作处一份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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